2014年8月4日中国国土资源报头版:安徽矿补费应收尽收足额入库

04.08.2014  12:05
          本报讯 (记者 洪曙光 通讯员 蒋健明)记者近日从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获悉,2010年~2013年安徽省累计征收入库矿产资源补偿费25.48亿元,征收入库率达到96.3%。
          安徽省境内共有32个重要矿种,矿山达3300多座。近年来,安徽省通过健全机制,严格全省矿补费征管,征收入库额稳步增长。仅2013年,向安徽金日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追缴矿补费7560万元,征收滞纳金178.84万元。
        为确保矿补费及时足额入库,安徽实行省国土资源厅直收与属地化征收相结合的征管体制,即部分大型矿山企业的矿补费由省国土资源厅直接征收,中型以下矿企实行属地化征收,严防各地截留、挪用、坐支。为加强矿补费征收信息化建设,安徽正在研发矿补费征收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后将实现企业纳费申报、征收机关审核、缴费通知单打印、征收台账管理、统计信息直报等流程的网上运行,并实现矿补费征管与采矿权年检、延续、变更、储量管理等信息互通。
        此外,将矿产储量动态检测结果与矿补费征收额挂钩,以促进资源利用效率提升,是安徽省矿补费征收工作的另一个有效做法。自2006年起,安徽开始实行煤矿资源储量消耗情况与矿补费征收额相挂钩;2008年,将储量年度报告核查扩大到铁矿、铜矿、硫铁矿、水泥用灰岩等由省厅直收矿补费的所有矿企,规定储量年度报告核查结果没有出来前,按开采回采率系数“1”计征矿补费,储量年度报告核查结果出来后据实重新计算,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