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燃油附加费今起下调 800公里以上航段可省40元

05.11.2014  13:11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多家航空公司获悉,根据国家发改委和中国民航局通知,自11月5日起国内旅客燃油附加费执行新征收标准。800公里(含)以下航段、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燃油附加费分别下调10元、40元。

据悉,此次调整幅度较大,按照出票日期11月5日零时起,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燃油附加费由50元降为4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燃油附加费由110元降为70元。其中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使用国际客票销售的儿童,按成人标准收取;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按照惯例,此次航线燃油附加费的调价均为各航空公司统一调整。

提醒旅客注意的是,航空燃油附加费调整不涉及票价,并以出票日期为准,此次下调原因主要受国内油价下跌的影响。合肥飞厦门、北京、大连、成都、三亚等都属于800公里以上航段,旅客在5日零时以后订票,均可享受40元的燃油附加费下调优惠。 本报记者 刘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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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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