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安监局多措并举,强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行业汛期安全监管

14.07.2016  04:09
      一是及时行动,周密部署。根据汛情的发展,先后3次通过短信向各县区安监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发出预警信息,要求他们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落实防雨、防潮、防雷、防爆、防静电措施,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加强值守,强化应急保障,保持信息畅通,确保安全度汛。

      二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一是领导带队开展汛期安全专项检查。6月底以来,黄宝池副局长带领执法人员对花山区、雨山区、和县、当涂县和慈湖高新区部分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了汛期安全检查,对企业的应急值守、应急预案、应急救援器材以及库房库区一一进行了检查,并要求企业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同时结合检查对企业特殊作业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也进行了专项检查。二是结合执法检查开展汛期安全检查。在对6家民爆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综合检查的同时,把汛期安全工作当做一项重要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未制定汛期专项预案、预案未演练等问题,下达现场检查记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三是统筹安排各项重点工作。转发了省安全监管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的通知》和省工办《安徽省国防科工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民爆行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印发了《马鞍山市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马鞍山市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对当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三是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掌握动态。为及时掌握危险化学品企业汛期工作动态,我局统一要求企业每3小时向属地安监部门报告一次汛情,属地安监部门每天向市局报告一次工作信息 ,无情况零报告。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全市4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5家带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4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5家民爆生产经营企业,除了中石化马鞍山分公司江边油库、上海京海(安徽)化工有限公司、和县盛源液氧销售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发生内涝外(但无险情),其他企业生产生活一切正常。 责任编辑: 李为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