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男子为已故父母迁坟 被指“盗墓”拘留8天

03.03.2015  16:07

去年年底,为完成父亲遗志,安徽省灵璧县大路乡村民程仲西欲将已故父母合葬在一起,过程中被辖区派出所民警叫停,随后被治安拘留8天,帮忙的村民也遭到治安处罚。

对此,律师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故意破坏他人坟墓的,必须有主观上的故意和盗取财物的动机,公安机关才有依据处罚。而程仲西作为死者的儿子,且有亲戚和村民在场作证,显然不会作出如此行为。

当事人:为父亲迁坟遭拘留

程仲西说,母亲四五年前去世,去年父亲病重,临终前道出想和老伴合葬的想法。不久父亲亡故,同母异父的大哥却因风俗问题,不同意将父母二人合葬。

父亲下葬不久,程仲西忘不了老人的遗言,2014年12月14日,他邀来家中亲戚和邻居,决定给亡父迁坟。然而刚开始铲土,就被灵璧县大路派出所民警赶来叫停。“警察说我盗墓。”程仲西随后被拘留。

灵璧县公安局出具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显示:12月14日21时许,程仲西将其母亲的坟墓和父亲的坟墓破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决定给予程仲西行政拘留8日处罚。

帮助程仲西迁坟的村民张兴军也被拘留了5天,提起这事,年过6旬的老张一脸委屈,“说我盗墓,盗谁的墓?那是程仲西自己的父母,他的亲戚朋友也都在场。”

目前,程仲西及其家人已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欲在当地法院起诉大路派出所。

灵璧县公安局:尚不好作出回应

灵璧县公安局政工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天举报程仲西迁坟的正是他同母异父的大哥。“报警人说有人毁墓,民警赶到现场当然立即叫停,当时并不知道报警人和程仲西的亲戚关系。”该负责人还表示,程仲西母亲临终前,一家人就合坟一事就闹过不愉快,一度惊动警方。

那么,程仲西迁坟是否触犯了法律?对此,该负责人表示正协同法律部门研究,尚不好作出回应。

律师:处罚明显不合规

安徽庐州律师事务所张亚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但作出处罚的前提是,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故意,行为人的动机各不相同,有的是为了盗取墓里的财物,有的是为了报复,有的是出于其他的流氓动机,等等。程仲西作为死者的儿子,且有亲戚和村民在场作证,显然不会作出如此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