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川监狱着力打造“三大控权体系”

20.01.2015  14:09

 

一是推行目标考核控权。监狱将监管执法、干部选拔、工程项目招标、大宗物资采购等重大事项列入权力运行跟踪重点,将身处监管执法、组织人事、财务保障等人财物相对集中的关键岗位民警及其履职行为列入廉政监督重点,并纳入日常考核和年终综合考核规定内容,以目标化管理督促引导民警规范行使职责权力。

二是健全规章制度控权。监狱建立推行计分考核听证、“检察机关、审理机关、纪检部门、法制部门”四方监督审查机制、“三类罪犯”管控、招投标管理、内部控制监督、警务执法督察等各类执法执纪制度,用以督促民警规范审慎用权。

三是细化执法流程控权。监狱成立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评审委员会和实行监狱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在监区召开拟呈报减刑假释工作会议时增加法制部门参与执法监督环节,规范行政奖惩工作申报程序,严格罪犯劳动岗位分配调整集体研究制度,坚持减刑假释四榜公示制度,做到审批历史痕迹清楚,全力构建层级分担、职责明晰的执法运行机制。

                  (潜川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