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市场商户拖欠六年水费26万 滞纳金要缴71万

21.05.2014  13:12
导读:在四里河思和苑做生意的陈先生昨天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诉说发生在他身上的一件苦恼事。“从08年开始,我们市场就没有人过来收水费,现在供水集团通知我们缴纳几十万元的水费外,还要另外再支付七十多万元的滞纳金。

在四里河思和苑做生意的陈先生昨天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诉说发生在他身上的一件苦恼事。“从08年开始,我们市场就没有人过来收水费,现在供水集团通知我们缴纳几十万元的水费外,还要另外再支付七十多万元的滞纳金。”   

经营户  欠水费产生70多万滞纳金

“在2008年以前,都是有人来抄水表收水费的,2008年之后,就没有人来管这个事情了。刚开始还有些纳闷,但后来一直没有停水也就渐渐把这事情搁在一边了。拿到这个催费单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没想到欠几十万的水费。”在陈先生看来,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还要额外支付70多万滞纳金实在不合理。

“如果供水部门来催过我们,我们不交,最后成这样了,那是我们的责任。我们当年没交水费,第二年可以停水,事情过了六年了,才来提滞纳金的事情,有点被蒙骗的感觉。”陈先生表示。

街道  争取帮经营户减免滞纳金

记者联系了四里河街道负责此事的余主任,余主任告诉记者,欠费的是思和苑农贸市场及沿街经营门面房的经营户们,一共有125户,供水实行一块总表,每户以分表计量。“经营户们实际拖欠合肥市供水集团水费26万元,滞纳金71万多元,合计是97万元。”

余主任说,自2008年以来,因经营管理不善,原市场管理者放弃市场经营管理,门面经营户自来水表没人抄、水费没人收,导致业主拖欠供水集团自来水费。“其实早在2010年的时候,我们街道和供水集团就这些经营户水表出户的问题进行过多次协商,但因为业主们都不愿均摊出户费而就此作罢。”

“现在供水集团下达了最后通知,如果继续不缴纳水费,他们将在本月22日停水。”余主任表示,他们现在跟双方协调。“争取帮经营户们减免滞纳金和水表出户相关费用。”

供水集团  水费须缴清滞纳金可商量

安徽永承律师事务所郭海波律师说,滞纳金属于违约责任的一种,未按时缴水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滞纳金的比例由商家自定,这就有些涉及霸王条款了。同时,供水部门在长达6年的时间,一直放任商家拖欠水费,是一种主观的不做为,应减少商家的滞纳金。

之后,记者联系市供水集团,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之前多次催缴了水费,并没有不作为。这位工作人员说,至于滞纳金,可以进行协商。“让街道牵头写个减免滞纳金的书面申请,公司方面再酌情商讨,但前提是水费必须全部缴清。”

本报记者 郑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