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中院多措并举助推多元化纠纷解决模式

20.11.2015  03:03
 

  安徽法院网讯        滁州中院根据全国、全省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推进会精神,制定了“1+15”配套规定和意见,通过“党政主导各方推进,解纷网络全面覆盖”,形成各方参与、多层次、综合性的纠纷解决机制,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化解在诉前。

  立案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对接。出台《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登记立案暂行办法》、《关于规范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制度文件,在立案环节对诉讼案件进行甄别分流,在法院案件受理范围内的案件征询当事人意见后大力开展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工作。不属法院受案范围内案件,建议当事人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针对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法院主动帮助联系相关单位,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全市法院立案部门均设立诉前调解组,成立了以调解能手为骨干、人民调解参与、行业协会参加的诉前调解队伍。明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联合交通事故处理中心建立“绿色通道”,引导当事人走委托调解、委派调解的渠道,调解成功率达到85%。

  审理程序中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对接。婚姻家庭类、交通事故类、劳动争议类案件数量多,涉及民生根本,审判强度高,任务重,但个案化解难度并不大,当事人之间并没有无法化解的深层矛盾。针对此类纠纷,滁州中院以审判业务部门为主导研究制定多元化解方案,通过借助基层组织、妇联、交通运输管理、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力量,综合协调化解矛盾纠纷。2014年8月该院与滁州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制定《关于建立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发挥保险协会处理保险类纠纷的行业优势,联合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意见》在琅琊、南谯法院试点后向该市法院推开,先期化解的428件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类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涉诉信访与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的对接。为主动应对涉诉信访改革,理顺涉诉信访出入口,滁州中院与市信访局联系制定《涉诉信访案件沟通终结稳控工作暂行办法》,强化信访隐患评估和沟通联系工作,规范涉诉信访终结与退出,避免涉诉信访与地方稳控脱节。滁州中院申诉信访局每月定期参与市属信访联席会,就重大信访事项进行沟通汇报,指导各基层法院信访部门与行政机关信访部门建立常态联系机制。积极响应省高院号召,部署实施“无进京访法院”和“化解赴省进京访积案”系列活动,依托当地党委、政府多元化处置信访积难老案,由法院发起,各部门综合化解,政府基层组织兜底稳控,2014年以来全市法院妥善化解了160余件信访积案。

  延伸诉讼服务,实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覆盖。滁州法院在全市乡镇、社区共设法官工作站123个,60个巡回办案点,开展法律宣传、延伸司法触角,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法官工作站和巡回办案点开展的具体工作是:一是开展巡回审判。巡回审判以诉前调解为主,在当地居委会和街道办的协助下,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二是指导人民调解。深入基层的法官工作站就像是一粒粒火种,驻站法官定期参加乡镇、社区的司法宣传活动,直接与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交流沟通,需要法律指导的特殊案件,人民调解员可以随时联系驻站法官。三是开展法律宣传。巡回法官在巡回审判的同时,还采取讲座、法律咨询、法制展板等不同形式进行宣传,对基层司法所和社会综治工作提出积极的建议,深层融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肌理,起到助燃法律意识,把矛盾化解在家门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