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法院三举措促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提速
07.02.2017 01:31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2016年,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524件,占民事案件的11.9%。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院采取三项举措,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加大送达力度,提高出庭应诉率。针对此类案件被告缺席率较高的特点,不断拓宽送达渠道,以直接送达为主,邮寄送达、电子送达、转交送达相结合,对仍在户籍地但未送达的当事人,尽量采取夜间送达;对故意拒收的当事人,积极联系当地基层组织,了解当事人的情况后直接送达;对无法送达的情形,及时启动公告程序,确保后续审判程序有序进行。
联动调解机制,和谐化解纠纷。针对民间借贷关系主体一般是亲友和熟人这一特点,办案法官一方面积极引入预先调解机制,开展诉前及立案调解;另一方面坚持“优先调解,调判结合”的原则,将调解贯穿在审理过程中,同时在清晰把握案情的基础上加大调解力度,通过对双方当事人阐述法理,分析利害,释明法律,力争从源头化解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严格证据审查,提高案件质量。强化主审法官职责,依法查明案件事实,在庭审过程中对存疑证据加大审查力度,从借款过程、借款目的、款项来源、交付方式等方面审查借贷关系,规避恶意诉讼和虚假诉讼。2016年,该院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524件,审结353件,判决223件,调解130件,驳回4件,撤诉5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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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2017 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