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07.09.2015  19:18

  8月19日-2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淮南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表决通过了《淮南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共34条,内容包括法治宣传教育的目标任务、机构职责、监督保障;科学界定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内涵,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的管理体制、实施主体和工作职责,构建“谁执法谁普法”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保障保障标准和动态增长机制固定下来,并鼓励社会普法力量参与。

      据悉,《条例》将按立法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计划于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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