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加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29.01.2018  17:17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 化”。 出台《关于加强物业服务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对物业纠纷调解工作目标、职责分工、调解范围、工作流程、工作保障等做出明确规定。市司法局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规定物业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纠纷化解、经费预算等工作。 二是整合资源“社会化”。 在田家庵区人民法院等基层法院开展物业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与各大物业公司开展物业纠纷排查、移送、化解工作,与公安、城管、街道(及社区)等单位探索建立物业纠纷预防化解联动机制。 三是化解纠纷“专业化”。 针对物业纠纷调解经常涉及的法律法规、物业维修、工程审价等专业领域,聘用社区主任、物业服务人员、工程管理人员、专业律师及专兼职人民调解员20余名,成立物业纠纷调解专家库,解决物业纠纷化解专业性强的瓶颈问题。目前,淮南市本级及寿县、凤台县已成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淮南市被列为全省物业纠纷领域引进人民调解机制列改革重点任务唯一试点市。

(淮南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