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孙疃矿强推层级安全确认制

29.10.2014  14:36

  从职工、班队长,到科区、职能科室管理干部,每人都有一套完整的安全确认流程;每个层级、每人都有固定的确认内容等。这是淮北矿业孙疃矿日前出台的 “关于加强层级安全确认的补充办法”文件呈现的新特点。
  临近年底,为打赢全年安全生产攻坚战,该矿从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规范管理人员和职工个人的安全确认行为入手,出台了《孙疃矿关于加强层级安全确认的补充办法》文件,分别从班前会安全确认、井口安全确认等6个层面对安全确认的流程、内容、监督等进行再规范、再丰富、再要求。班前会安全确认指各单位召开班前会时,由班队长对当班出勤人员进行“11种隐患人”排查确认,严禁隐患人员入井,并由值班干部记录在值班本上;井口安全确认要求所有入井人员由跟班干部带领,对安全帽、矿灯、自救器等个人劳保用品进行入井前安全确认;行走路线安全确认,指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在路过巷道拐弯、风门、轨道、上山等危险区域时,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岗位安全确认指岗位作业人员进入工作现场时,要进行交接班安全确认,并且在开工前和工序转换时,要对周围环境和操作设备进行安全确认。否则严禁施工。
  该矿还从两个方面对科区管理人员工作区域安全确认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是班队长和科区管理人员到达工作现场,要组成安全确认小组,对整个工作区域进行安全确认,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记录在现场层级安全确认簿上;二是要对到达工作现场的职能科室管理人员和矿副总以上领导,报告区域安全确认情况。职能部门管理人员闭合安全确认指他们到达施工现场,要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工作环境进行整体评价,对被检查单位科区管理人员安全确认发现的问题进行闭合管理,督促落实整改,并记录在被检查单位层级安全确认簿上。
  为确保层级安全确认得到有效落实,该矿对每一个层面的安全确认都制定了相应的考核规定。安监处、班组办等职能科室人员开展动态督查时,对未按规定执行或落实不力的,分别给予责任人20元、30元、50元不等金额的罚款。为强化责任意识,对因管理人员安全确认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将连带追究24小时内从该区域经过的干部的管理责任。(张 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