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濉溪:伪造居民身份证 九人获刑

25.02.2016  02:23

    中安在线讯 据淮北新闻网报道,日前,淮北市濉溪县法院对一起伪造居民身份证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这是该院首例以伪造居民身份证而审结的案件。被告人崔某等9名被告被判处不等刑期,并追缴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4年,崔某通过尹某(派出所辅警)的职务之便,冒用他人身份证私自办理了10张虚假身份证。找崔某办假证的理由各式各样:赵某、王某要办理外地人员身份证以续签劳动合同;巩某因有前科外出住宿麻烦;潘某为离婚后好找对象,遂委托林某、周某为其办理一张虚假身份证,周某又通过巩某的介绍找到崔某。2014年12月24日,尹某、崔某、巩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后其他人陆续投案或被公安机关抓获。9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上述主要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崔某等9人接受他人委托,授意他人伪造居民身份证行为,均已构成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依法判决:被告人崔某等9人犯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分别判处崔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尹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巩某有期徒刑一年;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周某有期徒刑八个月;林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潘某管制六个月;赵某管制六个月;王某管制六个月。扣押在案的户口簿一本及居民身份证五张予以没收。崔某的违法所得51000元、尹某的违法所得6000元、巩某的违法所得33000元、刘某的违法所得10500元、周某的违法所得25000元、林某的违法所得20000元,均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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