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工商局“四强化”做好合同监管工作

23.09.2015  17:53

  今年以来,淮北市工商局立足职能,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服务民生,不断规范合同监管行为,提升合同监管水平,取得较好成绩。截止目前,办理动产抵押登记92件,为企业融资11.2亿元人民币;全市共有国家级守重企业7家,省级守重企业61家,市级守重企业158家,走访守重企业101家,为涉农企业提供合同咨询服务115次,解决合同争议纠纷5件;监督拍卖活动95场次,备案95场次,监拍备案率达100%,成交金额1.97亿元人民币。

  一、强化专项整治,推进合同格式条款规范监管。一是开展了旅游合同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关注民生,加大对旅游业经营者合同格式条款的监管力度,积极协调旅游主管部门,联合开展全市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形成执法合力,取得一定成绩。截止目前,检查旅游企业35家,景区景点7个,星级饭店4家,检查旅游合同35份,行政指导或下达《整改通知书》23份,办理合同备案15份;二是开展对银行业个人贷款格式合同的规范监管。积极引导督促各银行对已经省局备案的个人贷款格式合同文本予以正式启用,发现使用其它个人贷款类格式合同的,指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是否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情况,并提出修改意见。截止目前,检查企业150户,收集、审查合同49份;三是推进电信业、银行业及公用事业领域合同格式条款规范监管。充分发挥合同格式条款评审委员会的作用,提升全市格式条款评审的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开展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二、强化信用监管,做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总局《关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若干意见》要求,配合省局做好2013—2014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获得省级公示61家;二是认真开展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动态监管工作。借助市局“进千家企业解千件难题”活动平台,以推广《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规范化制度》为抓手,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指导企业正确签订和履行合同,促使企业提高履约、守约意识,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守重企业公示活动,提高企业竞争力。

  三、强化帮扶工作,深化合同帮农十项制度服务涉农主体。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重实地走访,开展调研,进一步创新服务机制,开展合同帮农系列化服务:充分发挥合同帮农服务指导站作用,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订单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的实际需求,为其进行提供合同知识咨询、签约履约指导、融资渠道拓展、争议纠纷调解等形式多样的合同帮农服务;积极培育各级“守合同重信用”农村市场主体,倡导诚信经营,通过规范合同管理,公示涉农主体信用,加强信用建设,不断完善农村市场主体诚信体系。

  四、强化抵押登记,出台《续贷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年初,针对淮北市多家金融机构推出的公司类贷款“再融资”、“易连贷”等续贷业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淮北市局起草了《续贷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及14家商业银行的意见后,积极组织有关法律界人士展开讨论修改,最终研究定稿下发。《续贷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的出台实施,切实解决了全市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融资难等问题。同时,严格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规范动产抵押登记信息数据的录入,实现动产抵押登记网上及时公示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