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中院三项举措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安徽法院网讯 2011年以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认真施行人才强院战略,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努力探索法院队伍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逐步在全院形成以法律人才为主体,涵盖法律、党务、行政多领域,老、中、青三结合,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结构合理的人才体系,在2014年全省中级法院考核中队伍建设成绩位列全省第一。
加大人才引进选拔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队伍建设规划和人才引进方案,不断充实专业人才队伍,通过公开招录和遴选在全市法院引进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专业人才48名,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选拔任用干部,该院共提拔正县级审判员2名、副县级审判员4名,科级干部19名,业务庭正、副庭长6名,组建起良好的人才梯队。
创新人才培养激励机制。着眼提高法官的职业素质和法律适用、庭审驾驭、诉讼调解、裁判文书制作等能力,加大培训力度,切实做到理论与实践、知识与能力相结合;搭建“淮北法苑讲堂”等培训平台,邀请全国模范法官、法学专家授课,由资深法官对年轻法官进行“一对一”培训,“手把手”传授,有力推动法官整体司法能力的提升;完善考评机制,每年开展精品庭审、精品案件和精品文书评选等技能竞赛活动,使年轻干警的审判调解、调查研究、经验总结等综合素养全方位提高。
实施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探索建立组织调配与个人意愿相结合的干部交流互动机制,对任职满5年的中层干部及在同一部门工作满8年的审判人员进行轮岗交流,15名中层干部、17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了轮岗交流;注重纵向交流,双向交流法官6名,其中从中院推选2名优秀中层干部到基层法院任院长,较好地发挥了人才互补优势;结合审判工作特点,选派3名中层干部到基层法院任职、挂职副院长和4名年轻干部到镇村基层锻炼,进一步提升了队伍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