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林下经济为林农致富插上“翅膀”

15.07.2015  04:18
  海南是林业大省,全省有400万林农,发展林下经济对生态保护和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
      去年林农人均纯收入7970.5元
      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组织编写《海南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14-2020年)》。2014年申报认定林下经济示范基地67个,落实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项目建设资金530万元进行扶持(其中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7个,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60个)。并联合省财政厅制定了《2014年度海南省品牌林业发展资金申报指南》,争取资金1000万元对我省林下经济的标准化建设、质量认证、品牌认证、品牌建设、名牌企业建设、产品营销推介等项目进行扶持奖励。据统计,至2014年,全省林下经济发展面积211.7万亩,产值116.17亿元。
      2014年,我省从事林下经济的林农达到58.3万人,人均纯收入7970.5元,绝对值虽不及全省农民平均收入水平9913元,但增幅高出18.9个百分点。尤为重要的是,村民收入稳定较快增长,大大减轻了人为砍伐森林、破坏生态的压力。10年间,海南森林覆盖率由55.6%提高到61.5%,在全国名列前茅。
      专家建议设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据了解,我省林改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省、市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机构不健全,影响林权管理、交易和服务农民工作的连续性。二是林下经济规模小,龙头企业少,带动农民增收能力不强。三是各级财政对林下经济扶持资金规模小,难以形成示范效应。四是企业和农民贷款抵押和贴息未得到有效解决,存在融资难问题。五是公益林因受法律法规限制难于变现。六是“低”,产业链的发展处于一个相对较低的水平,产销脱节,产品深加工能力较弱。
      如何扩大林下经济规模,拉长产业链,优化产业结构,始终把握好林下经济发展的方向、重点和“度”,是海南在新形势下面临的重大课题。
      省林业厅有关专家建议,国家和省财政设立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有效促进林下经济发展,辐射带动农民增收。因为目前林下经济资金是从其他项目切块,操作很难,不易管理。而林下经济很重要,它解决农民增收与经济发展问题、解决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矛盾问题,解决经济发展与土地紧张矛盾问题,是农民增收的新途径、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建议制定有关政策。认真解决企业和农民贷款抵押难、贴息难、融资难,公益林变现难,公益林补偿直补到户难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