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郎溪涛城派出所树立“四种意识”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为全面提升民警自身形象,提高执法质量满意度,郎溪县公安局涛城派出所要求全体民警牢固树立“四种意识”,严格规范执勤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为更好的服务群众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是树立群众意识,提高理性执法能力。该所要求民警冷静、正确地应对执法活动中的各种问题,理性地把握和处理各种情况,在执法办案中真正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真正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公平正义、严守法纪等理念根植到每名民警的头脑中,贯穿于执法的每一个环节,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不断适应执法环境的新变化,设身处地地考虑到当事人的切身感受,在执法中注重策略、讲究方法,真正融法、理、情于一体。
二是树立和谐意识,提高平和执法能力。在执勤执法过程中,由于管理矛盾和处境不同,经常会有冲突、矛盾出现,民警要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用平和的心态来应对局面,以平等谦和的态度对待当事人,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疏导和化解社会矛盾。遇到群众不配合、不服从管理,甚至言语、动作上的故意挑衅,要坚持不冲动、不感情用事,不说过头的话、不做过激的事,准确把握自己的心态,做到怒不变容、辱不冲动,热情不失威严,灵活不失庄重,言谈举止得体有度。正确处理教育与处罚的关系,真正把处理违法变成服务群众、赢得群众理解的具体实践。
三是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文明执法能力。该所要做到警容严整、言行规范,就要改进执法的方式方法,坚决纠正简单执法甚至粗暴执法的问题,用群众信服的方式执法办案,在不降低执法力度的前提下,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切实转变服务态度,提高执法质量,做到语言不粗俗、行为不粗暴、态度不蛮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融法、理、情于一体,将执法矛盾和消极因素转化成积极因素,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真正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树立法制意识,提高规范执法能力。该所要严格依法办理案件,在完善执法管理上下功夫,细化完善执法流程,规范每个执法环节。在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操作规范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的教育、引导作用,提升依法处置的能力和处置效果,要注重改进执法方式,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不断完善执法责任、执法程序,为规范执法提供制度保障,切实从源头上遏制执法的随意性,使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信赖、信任、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