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郎溪涛城派出所三项措施力促散装油管理工作规范化

23.09.2014  14:3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加强散装汽油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改进和加强散装汽油治安管控措施,涛城派出所积极行动,从维护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以实名购买、实情登记、实时备案的“三实”制度为抓手,强力将散装油管理纳入规范化轨道。

  一、完善管理制度。大力加强对辖区散装油的管理力度,严格落实“三实 ”制度,即实名购买、实情登记、实时备案;结合实际,制定并与加油站业主签订了《辖区加油站零散购买汽油灌装管理责任书》,严禁违反规定销售散装汽油,经查获一律停业整顿。

  二、规范购买流程。针对辖区实际,制定了购买散装汽油申请制度,由确需购买散装汽油的单位和个人到派出所申请购买散装汽油。经民警核实购买人的实际需要和身份情况,登记购买人身份信息、购买数量、用途等情况后,填写申请表,加盖派出所印章,并一次性有效。购买人员经向加油站工作人员出示申请表后,方可购买。

  三、督促经营管理。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加油站,指导督促关于“散装油零售工作”相关工作规范、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措施的执行落实。同时,在加油站明显位置悬挂实名制提示牌,要求加油站工作人员对购买散装汽油的人员登记、留存购买人的证件信息、购买数量、用途等信息,注意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