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首份司法公信力第三方评价报告发布
发布会现场
安徽法院网讯 12月26日,由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法治中国建设研究院制作的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第三方评价报告正式发布。这是安徽省第一份由第三方评价机构对法院司法公信力方面做出的评价报告,也是芜湖经开区法院坚持问题导向、促进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公信的一项新举措。
芜湖经开区法院成立于2012年3月,是安徽省行政案件、知识产权案件、涉外及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等多项管辖改革试点单位。为完善自身工作,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提供决策依据,该院制定了《第三方评价机制实施方案》,委托具有法治评估工作经验的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法治中国建设研究院作为第三方评价机构,通过对该院从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一年间审结案件的抽样调查及相关问卷调查,给出对该院司法公信力情况的评价报告。
据介绍,评价机构采取四级评价指标体系,依照1个一级指标(司法公信力)、2个二级指标(主观和客观评价)、13个三级指标、121个四级指标对芜湖经开区法院的司法公信力情况进行独立、客观的第三方评价,客观评价针对经开区法院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期间内审结的案件,随机抽调待调查案件,结合安徽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估体系,从公正、效率、效果三类指标确定评价得分。主观评价则针对上述调查案件的当事人、诉讼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上级法院、纪检监察机关等10类主体,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讨论、电话回访等形式,调查统计上述调查主体对经开区法院司法公信力情况的评价,共发放问卷399份,有效回收问卷343份,依据各调查项目的权重系数确定评价得分,统筹分析后依照主、客观的评价得分确定法院司法公信力情况的评估结果。
经对各方面指标综合评分,芜湖经开区法院司法公信力情况评价总分为97.21分。报告显示,该院的整体工作表现优秀,司法满意度高,法院工作突出了公正、效率两大司法主题。报告同时指出,该院在结案均衡度、机制创新、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方面还存在进一步的改进空间。
出席发布会的全国人大代表、芜湖新兴铸管公司轧钢部部长助理陶群南说,“独立第三方评价,拓宽了法院工作的评价模式,是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对策,更好地补齐短板的好做法,也是接受监督的新途径,有利于增进民众对法院的了解和信任。”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席张保生,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卢建平,省高院副巡视员汪成农、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敏、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黄太华和大学教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70余人出席新闻发布会暨专家研讨会。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彭凤莲发布了《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第三方评价报告》成果。专家教授们还围绕这份报告进行了热烈的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