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法院能动执法 顺利为八旬老人执结赡养款
安徽法院网讯 孝道是中华民族延续几千年的优良传统,然而当下有些人道德水准严重缺失,甚至对自己的父母都不能尽到最基本的孝义。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排头兵,法院理所当然的背负着解决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重任。9月25日,在处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中,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妥善运用执行措施,威慑和说理并用,顺利执结该起纠纷,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陈祥系枞阳县白梅乡人,年过八旬的他虽然身体尚且健康,但唯一让其痛心的是,自己的长继子陈平多年来一直对自己不闻不问,从未履行赡养义务。相比简陋的食宿条件,心理的创伤更让陈祥坚定了通过法院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信念。2012年12月11日,陈祥一纸诉状将自己的长继子陈平告上法院。该案经过村、司法所、法院协调,最终以调解的方式解决了纠纷,调解书约定陈平自2013年1月1日起每月给付陈祥赡养费200元,每月的赡养费限当月月底付清。
岂料陈平违反调解书的约定,只支付了2013年的赡养费之后便不再履行赡养义务。2014年9月23日,陈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陈平支付2014年1至8月的赡养费1600元。法院受理该案后高度重视,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陈平的财产进行查询,在得知其在当地农商行有笔2万元的定期存款后,当即前往该处银行。因涉及赡养,存在长期给付问题,如直接扣划该笔钱款不仅会使陈平损失利息,更会导致双方矛盾激化不利于今后的给付,另外该案也曾经村调解,此时若联合村干部组织协调便于更好化解纠纷。考虑至此,承办法官果断决定仅对该笔存款进行冻结,并在冻结后前往该村。
在村干部的配合下,承办法官一方面对陈平进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教,另一方面又通过扣划钱款的方式对其进行震慑,最终陈平表达了自己的忏悔,主动将1600元赡养费交给承办法官,并表示以后每月月底将准时把赡养费交至村部,由村部转交给陈祥。因陈平履行了赡养义务,承办法官对其2万元的存款解除了冻结,并将陈平给付的1600元赡养费交至陈祥手中,陈祥用自己老迈的双手接过钱款,对法院表达了自己最真挚的谢意。(本文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