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刚柔并济 不当得利最终返还
25.10.2016 00:36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10月19日,旌德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成功化解了旌德县白地镇某村民组与蔡某的征地补偿款纠纷。经过该院执行法官的多次说理教育,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给付执行款,达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旌德县白地镇某村民组诉蔡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2016年2月28日经旌德法院判决,蔡某应返还原告白地镇某村民组土地征收补偿费48520元。蔡某不服,上诉至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判决生效后,蔡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且在民众中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无奈白地镇某村民组向旌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和蔡某沟通,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其说明相关法律。但蔡某仍旧以判决不服、领回来的补偿款给了子女、现家中没钱为由,拒绝还款。为保障村民组其他村民的利益,执行法官决定强制执行,对其住宅进行搜查。在执行过程中,看到自己强硬、耍赖无果,蔡某主动提出和解请求。执行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双方均表示愿意配合执行。通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蔡某当场返还村民组土地征收补偿费,村民组对蔡某也表示了谅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及时清结,达到了圆满解决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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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0.2016 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