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法院2名法官获省级表彰

15.10.2015  14:44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2名法官分别获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表彰,该院研究室主任陈国华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该院民一庭副庭长汪卫东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能手。

  陈国华,6年来默默坚守在研究室的工作岗位上,负责的研究室和团支部工作,先后两次被评为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两次被评为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研究室工作先进集体、省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等,个人撰写的多篇论文和调研文章在全国、全省获奖或在国家级、省级刊物发表。

  汪卫东,在民一庭肩负着日益繁重的审判工作任务和巨大的工作压力,坚持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用较强的责任心和精湛的业务水平化解一个又一个矛盾纠纷,保障当事人权益,维护社会和谐安宁。2014年以来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440多件,无一发回和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