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法院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

29.12.2015  13:11
 

  安徽法院网讯    金寨法院为加强审判管理,结合安徽省基层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估实施办法,通过“考、讲、追、管”四举措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提高案件审判质效,2015年各项审判质效得分稳中有升,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小幅增加,其中效率及效果指标不断提升,各项数据指标进一步优化,取得不小进步。

  考是完善人民法庭流动红旗考评,增加院机关业务庭流动红旗考评。以考评为手段,加强审判管理工作,优化各项审判质效指标,将民事、执行考评融合制定符合该院特色的基层法庭流动红旗质效考评办法,5个基层法庭全部参与考评,结合各业该院务庭实际情况,参照《安徽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估实施办法》意见稿,依照案件质量指标体系、权数体系、指标的无量纲化进行统计分析,依据指标权数、指标得分按比例计算得出案件质效评估得分,七个机关业务庭参与评比。

  讲是以法官讲堂为平台,营造浓厚学习氛围。为提升法官为人民司法的本领,提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的能力,营造共同学习、共同提高的良好氛围,邀请本院及上级法院审判骨干、专家等授课,内容涉及法律文书写作、审判实务、审判管理、调解技巧等。

  追是实行“抗诉、发回改判、再审”三类案件追查原因制度,对这三类案件要上审委会说明情况。对此类案件,承办人、合议庭成员、庭长须向审委会作出说明,根据案件错误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切实减少上诉改判发回案件,提高案件审判质量。

  管是加强审判流程节点管理,杜绝超期案件。切实做好流程管理规范化指导及监督工作,建立审限临界预警机制,建立长期未结案件、审限内未结案案件实时通报机制。对每一起案件,承办人要自负其责,合议庭、庭长、分管院领导也要层层监督,以促审判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