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进了民生工程“篮子”后……[法制日报]
大事记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均明确提出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2015年5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并作出重要指示。同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同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对法律援助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对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今年7月下旬,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吴爱英在地方调研时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意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实际需要,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大力推进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努力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新贡献。
议民生 促改革
随着中共中央对法律援助工作的不断重视,我国法律援助事业正在经历着深层次改革。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安徽省司法厅、财政厅专门就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项目制定了实施办法。今年的目标任务为:2016年全省计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万件,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符合标准;法律援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布局初步形成。
对于这一年来的变化,钱开莲感受颇多,她在2014年就提出的将法援工作纳入民生工程的提案,终于在今年年初正式“落地”,也就是这半年左右的光景,安徽省有关法援工作的经费保障开始大幅提升,法援律师低收入状况明显改善,法援案件受益人群体大幅度扩大。
不过,法律援助工作在改革的进程中仍存在一些老观念老问题,比如说,在部分政府职能部门的观念里,仍就认为法援工作只是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事情,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还有待加强;此外,在办案补贴单项费用增加的同时,却“一刀切”地取消宣传、培训、回访等以往存在的相关经费,建议政府从民生工程整体发展上,统筹考虑经费保障问题。
这些,也将是钱开莲接下来持续关注的重点。
本报记者 范天娇
“现在的办案补贴跟过去比提高了多少?”
“去年办案补贴经费和宣传经费加起来是40万元,今年办案补贴这一项就提高到114万余元。”
近日,安徽省人大代表、巢湖市信访局副局长钱开莲来到巢湖市法律援助中心调研了解到,今年以来,法律援助工作受重视程度显著提高,办案经费大幅增长,考核标准进一步细化,案件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案件质量也得到明显提升。
这些变化是法律援助装进安徽省民生工程“篮子”后带来的,而推动这一项目的正是钱开莲,她还将进一步关注法律援助事业在改革进程中存在的后续问题。
议案提出两年终落地
关注法律援助,这跟钱开莲多年基层司法工作经历有关。
“以前在司法所工作,知道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工作人员补贴只有400元左右,但他们经常东奔西跑,扣除交通费等杂七杂八的费用所剩无几,更别说有的时候遇到不符合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我们以个人身份帮助他们维权,经常还要倒贴钱。”钱开莲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一件件亲身参与的援助案例让她注意到,经费保障不足已成为制约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重要问题。
钱开莲为此做了大量的调研和数据分析,发现安徽省法律援助案件年均增幅30%以上,但近3年省级保障水平一直未作相应调整;全省平均每件法律援助案件实际补贴标准为437元,几乎只是律师事务所律师收费的十分之一,经费保障水平偏低。
“案件数量在增长,经费标准却原地不动,这会挫伤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也影响办案质量。”钱开莲认为,按照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如果法律援助工作要进一步发展,就需要民生工程政策的强力推动。
在2014年召开的安徽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钱开莲领衔提出《关于把法律援助工作纳入省政府民生工程项目》的议案,建议重点落实办案经费和便民服务窗口建设资金,并测算出了详细的经费需求和资金明细。
后来,这份议案改作建议处理,由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先森负责督办,及时研究制定了建议重点督办工作方案,并向具体承办单位提出明确要求。安徽省人大常委会还专门召开座谈会,对建议的可行性进行商讨。由于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民生工程有很长的程序要走,所以当年没有成为新增项目,但这项工作一直在推进。
今年2月17日9点,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听取安徽省政府工作报告。钱开莲坐在代表席上听到“投入825.5亿元,继续实施33项民生工程,其中新增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等6项民生工程……”时,她知道自己提出的议案终于落地,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被列入今年民生工程新增项目。
“纸质议案被转化为现实政策,能为基层困难群众解决打官司难问题,我觉得很有成就感。”钱开莲说。
补贴增长法援律师不再倒贴钱
法律援助纳入民生工程后,具体带来了哪些变化呢?“感受最明显的是,法援工作受到重视的程度大不相同,不仅被作为司法部门头等大事,由一把手亲自来抓,相关政府部门也开始配合起来,努力形成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合力。”巢湖市司法局副局长姜舟说。
根据要求,各地按照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规定的事项范围、援助对象等内容,严格受理审查制度,规范接待、受理、审查、指派等行为,严格执行事项范围和援助对象标准,确保符合条件的公民法律援助落实到位。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资金的拨付和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明确监督措施,实行责任追究,确保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法律援助机构要切实履行组织实施职责,认真做好受理、审查、指派、支付办案补贴等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责,支持法律援助工作。
而在经费保障方面,变化则最为直观。
记者了解到,去年安徽省投入到法律援助的办案经费是6145万元,今年对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各级财政将投入8000万元办案经费,其中中央和省财政承担4000万元,市县级财政承担4000万元。
有了财政支持,办案经费就不再那么捉襟见肘。对于这一点,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建军有切身体会。杜建军从2014年开始做专职法律援助律师,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0多件。“我每年办案量排名都是所里第一,但收入却是倒数。有时办案,还要自己掏腰包。”杜建军说,去年9月,他接手江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由于该案受害人众多,他要多次约受害人家属见面协商,多次去看守所会见江某,仅去一趟看守所,打车费用就要35元,而这个案子办下来的补贴只有600元钱,早就超支了。
“以前区里补贴是一个案子400元到600元,现在统一调整到800元,正在争取调整到1000元。”杜建军说,虽然个案涨幅跟社会律师收费办案没法比,但这对法援律师来说变化很大。
“考核模式也发生根本性改变,从以往单位内部考核变为政府考核,以实施效果为核心,办案考核指标也进一步细化,考核要求更加严格。”姜舟说,这些变化的最终落脚点都是为了让老百姓更好地获得法律保障。
增加受益群体仍需加强部门协作
今年是安徽省将法律援助纳入民生工程第一年。作为议案的提出者,钱开莲继续跟踪这项工作的开展。从调研反馈看,可喜的是,法律援助的重视程度、经费保障水平、队伍建设和社会认同度,都较以往有了显著提高。但法律援助在案件结构、经费分配等方面仍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
据统计,2015年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36万件,共有8万名受援人获得法律援助服务,全省共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0亿元。其中,全省刑事法律援助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3个阶段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57万件。
“总体上看,刑事辩护率所占比重不大,很多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不知道自己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对申请法律援助意识不强。”钱开莲认为,这需要建立健全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多部门沟通联系机制。
此外,法律援助上升到民生工程后,已经不是个别单位的职责,需要多部门合力推动。有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他在推进会上数过参与单位多达32家,数量上明显增加,说明相关单位开始行动起来。但是在推进过程中,很多单位并没有真正把法律援助当成自己的工作,仍旧认为是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事情,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经费方面,虽然办案经费保障水平得到提高,但是在经费总体分配方面,有部分法律援助工作者存有疑惑。六安市裕安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玉尧告诉记者,以前的经费保障是有两部分,分为办案补贴专款和转移支付,70%用于办案补贴,30%用于宣传培训等,现在则只有一部分,即办案补贴,专款专用。
不少工作人员认为,财政投入相当于实行“一刀切”,全部作为办案补贴使用。但是法律援助工作除了办案补贴费用支出外,还有其他费用需要支出,比如民生工程宣传、工作人员培训、督查回访等,这部分费用现在没有了财政投入,法援中心又无法自我解决,将会影响到民生工程的落地运行,建议政府从民生工程整体发展上,统筹考虑经费保障问题。
“法律援助成为民生工程时间不久,各地均在稳步推进和完善之中。”钱开莲说,自己也将持续关注,及时将基层的声音向有关部门反馈。
稿件来源:2016年8月7日法制日报社区版6版关注版整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