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司法局建立法律服务窗口单位“廉洁执业告知书”制度

23.02.2016  12:22

 

为进一步巩固“正风肃纪”专项活动成果,不断提高服务效能和服务质量。日前,宿州市司法局在法律服务窗口单位实行“廉洁执业告知书”制度。

该制度要求法律服务人员在当事人办理法律服务事项时,应当向当事人发放《廉洁执业告知书》,自觉从服务态度、工作效率、违规收取费用、违规接受吃请、违规收取礼品礼金、违反廉洁执业的其他情况等方面接受监督。为保证该制度有效落实,宿州市司法局成立督查组,就《廉洁执业告知书》发放或登记情况,向法律服务窗口单位或接受法律服务当事人进行核实,对制度执行不到位、不规范的行为将进行及时通报或约谈,并作为法律服务人员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宿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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