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召开2016年“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座谈会
2016年7月13日,省司法厅在肥召开2016年“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座谈会,欢迎2015年度志愿律师圆满完成任务光荣归来,欢送2016年度志愿律师启程奔赴受援地。副厅长、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沙奇志参加会议并讲话。
沙奇志在讲话中指出,从2009年至今,我省一共选派了39名律师参加“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志愿律师们以他们的实际行动赢得了受援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沙奇志强调,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对“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思想认识,始终弘扬律师工作主旋律;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始终凝聚律师队伍精气神;进一步加强保障宣传,始终展示律师行业新形象。勉励新一批志愿律师始终保持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弘扬志愿者精神,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为受援地老百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以良好的自我风貌和工作作风继续树立和巩固安徽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要努力克服困难,在思想上、心理上做好充分准备;要严于律己,尊重当地风俗习惯,遵守工作纪律,加强联系沟通,尽快调整适应。希望志愿律师们以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为指引,牢记职责使命,“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勤勉尽责,传播温暖,把安徽律师勇于担当、乐于奉献的精神发扬光大,不断谱写安徽律师行业发展的新篇章。
座谈会上,省律师协会会长宋世俊通报了我省“1+1”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情况;与会人员一同观看了2015年度“1+1”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先进事迹专题片《我是安徽律师》,并座谈交流。省律师协会负责同志,厅办公室、组教处、律管处、法援处、省律协秘书处、省法援中心以及部分市局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
2016年志愿律师即将分赴贵州省瓮安县、锦屏县、荔波县、沿河县,青海省黄南州、果洛州,海南省琼中县,甘肃省迭部县和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克州、昌吉阜康县、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开展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
(厅律师管理处、省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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