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爱出发 ——记安徽“1+1”法律援助志愿律师许晨伟[第297期司法连线]
在广西桂林市灌阳县的群众眼里,许晨伟是位无私助人的好律师。一年来,他不计得失,用法律和爱心温暖受援人的心田,成为社会正义的守护人。
许晨伟是亳州市涡阳县人,从业近8年,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 2011年被亳州市授予“法律援助优秀律师”,2012年获“全省律师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当事业正当午时,他选择在2013年7月前往灌阳县担任“1+1”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到祖国最艰苦的地方去实现人生新的价值。
许晨伟到灌阳县后,成为该县法律援助中心唯一的执业律师,承担起了大量的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工作。
从事法律援助这项公益事业,许晨伟总是在工作的同时竭力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2014年4月,县里一周姓未成年人被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涉嫌抢劫犯罪,该案重伤一人,轻伤三人,影响极为恶劣,周犯为主犯,根据控方意见,至少要判五年以上。法律援助介入辩护,许晨伟了解到该犯两岁时被亲生母亲遗弃,便决定在依法援助他的同时,让他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爱。
许晨伟加班加点,经调查后认为指控该犯抢劫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开庭时,许晨伟从案件的事实到案件的证据,以及相关的规定、司法解释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辩护。最终,法院改变了控方指控罪名,认定周犯构成抢夺罪,从轻处罚,给予判处十个月有期徒刑。看着周犯充满感激的目光,许晨伟十分欣慰。
虽然工作十分辛苦和艰难,但当受到群众的认可时,许晨伟觉得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2013年秋天,灌阳县新街镇的十几户村民来到法援中心,诉称近日下雨,导致当地一家红薯种植户所施用的化肥、农药流入他们的鱼苗养殖水域,造成多数鱼苗死亡,经济损失巨大,而对方以老天下雨系自然灾害为由拒绝赔偿。许晨伟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多次实地走访,指导他们及时固定证据、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损失范围继续扩大。经过近半个月的跟踪协调,通过反复调解,最终使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在电话回访时,双方对有理有据的调解结果都感到心服口服、非常满意。
一年来,许晨伟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多件,相当于2013年全县办案量的八分之一,他还接待群众法律咨询500多人次,无偿为群众答疑解惑。“带着爱出发”,这是许晨伟到灌阳县前的内心承诺,也是他成为志愿律师一年来的深刻感悟,他在远离家乡千里之外,践行了安徽律师的责任与担当。徐锡安
稿件来源:2014年6月12日安徽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