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召开法学教育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会议

07.01.2016  10:14

  1月5日下午,人文学院在学院会议室召开全体法学教师会议,学习和研究教育部《高等法学教育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教学指导意见》。人文学院副院长李晓东、院长助理骆绪刚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李晓东主持。 

  与会教师共同学习了《意见》。李晓东要求法学教师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法治人才培养规律,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特别是《决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进行科学有机的学理转化、调整教学大纲、更新教学内容、完善知识体系;根据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和法治人才培养质量。

  会议还围绕法学教育教学内容更新、教材选用、教学方法改革、教学研究以及师资队伍建设等进行了讨论。(特约通讯员:高晓宁)

(责编:汤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