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用“硬指标”推动普法“软任务” 99份普法通知书换来99次普法宣传[法制日报]

11.08.2014  20:28

本报讯  记者席锋宇  李光明  蚌埠市2011年8月在安徽省率先建立普法通知书制度。三年来,蚌埠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向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普法通知书99份。接到通知书的部门、单位组织开展了99部专业法、行业法、部门法的宣传,平均每个月开展三项法律法规的主题宣传活动。

2011年,“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与此同时,普法工作面临的困难也日渐凸显。尽管“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明确了执法部门负责本部门、本行业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但由于普法工作缺乏有效抓手,加之缺乏必要的监督约束机制,导致部分普法主体部门对这项工作的态度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普法效果。

为找准病症,对症下药,蚌埠市司法局将执法部门推动工作的“执法通知书”形式引入普法工作,推行普法通知书制度,打造促进普法工作的新载体,在普法主管部门和普法主体部门之间搭建起一座联系沟通桥梁。普法通知书按三联单设置,第一联为存根,由签发单位保存备查;第二联为通知联,发往执行单位;第三联为回执联,执行单位收到后填写相关内容反馈到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发送范围主要是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市直有执法职能的单位。

接到普法通知书后,各单位及时制定开展主题宣传计划方案,印发宣传活动通知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负责检查督导下属各单位开展宣传活动情况。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报送工作情况。为确保此项制度落到实处,蚌埠市将各单位落实普法通知书情况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以前的普法工作,尽管主体责任明确,但实际状况却是普法主管部门一力支撑,孤掌难鸣。普法通知书制度的实施,彻底改变了这一状况,使普法成为全市所有执法机关和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成为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普法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任务落实到各行各业,落实到有关部门,真正形成上下联动、左右配合、协调推动的整体合力。普法考核工作坚持用事实说话,用科学评价体系评估,让所有普法主体心服口服,也使普法工作彻底改变以往“干和不干一个样”、“干得好不如说得好”的状况,跳出了普法工作注重“表面文章”的怪圈。

蚌埠市采取普法通知书这一全省首创的“六五”普法新举措,用“硬指标”推动普法工作“软任务”的落实,建立起了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真正使“谁执法、谁普法”这一原则落到了实处。现在,蚌埠市每个月的专业法、行业法、部门法主题宣传活动由以往的一个增加到三个,各类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专业法、行业法、部门法知识得到了更好地宣传普及,增强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效性。

稿件来源:2014年8月8日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