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出台法律援助工作约谈制度
27.08.2014 18:12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为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争先进位,日前,池州市出台法律援助工作约谈制度,强化法律援助工作过程管理,明确岗位职责意识。约谈制度是市司法局依据法律援助工作管理职责、要求,对法律援助工作后进县区,视情约请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县区司法局分管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面谈,督促、指导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制度。“制度”规定,工作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经督查督办工作未见明显成效的,受到省司法厅和市局通报批评,法律援助工作出现问题等情形,应当进行约谈。同时规定,约谈整改情况与综合考核挂钩。凡约谈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被约谈单位和责任人评先评优资格,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提出协管意见。该制度的执行,将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机构的主体责任,为提升工作执行力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池州市司法局)
本文来源: 司法厅
27.08.2014 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