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一号议案办理有力度见成效
12.08.2014 19:35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日前,池州市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针对目前主城区物业服务收费投诉居高不下的现状,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提高收费透明度,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企业的合法权益,市物价局、市房产事务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对主城区物业服务收费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整治的范围为主城区所有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整治时限为2013年1月以来住宅小区内的电价、水价、物业综合服务费、车辆停放服务费、装饰装修垃圾清运收费等政策执行情况;高层住宅电梯和二次加压水泵运行费等代收代交费用的分摊结算情况;物业综合服务费预收期限执行情况;实际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是否达到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情况;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是否办理和变更《服务价格登记证》,亮证收费;有无违反规定收取装修装饰保证金、自立项目收费等情况。
专项整治采取物业服务企业自查和价格、房产部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市物价局、房产局将对物业收费规范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存在问题且不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池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信息来源:池州市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2.08.2014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