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安监局“四个突出”强化开展汛前及“五•一”期间非煤矿山安全检查

04.05.2016  19:49

      针对气象部门预测今年长江中下游地区可能发生较重洪涝灾害,将严重威胁非煤矿山生产安全的严峻形势。宣城市安监局及早谋划部署,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开展汛前及“五?一”期间非煤矿山安全检查。

      一是突出矿山全覆盖自查。提前部署要求,所有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制定防汛工作方案,认真开展以防透水淹井、防边坡垮塌、防漫坝溃坝事故等为重点的自查自纠活动,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二是突出重点矿山监管执法。4月份以来,市安监局集中力量组织对受洪水威胁严重的4家井采矿山、2座尾矿库和1家露采矿山开展汛前专项执法检查,跟踪监督企业限期治理安全隐患42条。

      三是突出明确尾矿库责任人。全面实行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制,明确全市13座尾矿库安全责任人,确保每座尾矿库均落实1名企业责任人、1名监管部门责任人、1名政府副县级领导责任人,并在尾矿现场醒目位置予以公告。

      四是突出汛期应急值守巡查。监督企业认真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备足备齐防汛应急装备、物资,定期开展演练,并严格实行汛期非煤矿山24小时领导带班值守和巡查制度,保障信息畅通,确保及时发现、处置、上报险情。

 

责任编辑: 刘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