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气象部门49家单位被评为省文明单位

10.01.2015  04:37
      日前,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关于表彰安徽省文明城市、文明县(市、县城、城区)、文明村镇(社区)、文明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县、区)的通报》,公布了“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表彰名单。安徽省气象局及合肥市气象局、淮北市气象局、亳州市气象局、宿州市气象局、蚌埠市气象局、阜阳市气象局、淮南市气象局等49家单位被授予“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与上届37家单位上榜相比,增加了12家。
      据悉,近年来,省气象局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积极开展了各类文明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安徽“十二五”气象文化建设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坚持一把手局长亲自抓、分管局长具体抓的领导机制,实行创建工作责任制。紧抓思想道德,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弘扬先进典型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者活动,传播文明风尚。加强文化建设,营造和谐氛围。省局积极响应“俭以养德、向我看齐”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了“安徽气象文化之旅”活动,结合传统节日举办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推动了气象文化建设。提升业务水平,优化气象服务。省局遵循“以人为本、无微不至、无所不在”的气象服务理念,不断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气象服务得到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加强硬件建设,创造良好环境。省局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管物”,先后出台了《中共安徽省气象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各项管理工作,同时,省局高度重视新办公大楼等环境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办公环境,荣获省直机关“花园式单位”称号。(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