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召开“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评选推荐工作动员会

11.05.2016  13:25

4月22日,马鞍山市民委召开“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评选推荐工作动员会,部署评选推荐和全市创建工作。各县、区民宗局负责人和相关创建载体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印发了《市民委关于开展第一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评选推荐活动的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全市评选推荐工作。6个创建示范单位负责人分别代表机关、企业、社区、乡镇(街道)、学校、宗教场所作参选和创建表态发言。

 

副主任沈贤亮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民族工作的具体化,要充分认识省民委在全省开展首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评选活动重大意义;要从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加快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民族一家亲”系列活动、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做好基层党建和民族工作深度融合、弘扬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创新推动创建工作开展等7个方面具体内容抓好落实;要结合各自单位性质和特点,明确创建评选工作重点和亮点,有侧重点开展;要落实具体保障措施,做到有专人干、有工作方案、有宣传阵地、有经费保障、有基础台帐,确保创建评选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