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民政厅出台关于建立规范民政工作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实施意见

03.07.2015  19:05

      为贯彻落实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暨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近日,安徽省出台关于建立规范民政工作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按照“依法依规、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终身负责”的原则,重点突出集体决策、终身负责,并对民政重大事项决策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是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明确民政重大事项决策范围。增强依法依规意识,健全权力行使制度,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将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明确纳入民政重大事项决策范围。二是严格执行集体决策程序,加大重大事项决策执行力度。完善集体决策程序,充分发扬决策民主,狠抓决策有效落实。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完善决策执行保障机制。三是确保权力行使公开透明,实行重大事项决策责任追究。健全决策信息公开制度,强化民政重点工作公开,拓宽民政信息公开渠道。强化审计监督,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为了增强《实施意见》的可操作性,配套制定了10个相关附件,分别就重大事项决策的流程图、集体决策、听取意见、听证会、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信息公开、效果评估和责任追究等实施主体、工作对象、实施范围和操作程序等作出规定。

 

上报单位:厅办公室

信息作者: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