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岩寺镇瑶村的一位70多岁的罗婆婆拿着我们复印好的材料高兴地说:“哦!这份资料终于找到了,有了这份证明材料我就可以享受民办教师的有关政策了。”
罗婆婆于1960年在堨田小学教书,后来响应国家号招下放到农村参加农业生产,去年11月份省教育厅下发了有关对民办教师、代倮教师身份与教龄的认定等的认定工作,罗婆婆得知这个消息后,就到教育局查阅她有关教书的花名册等资料,但没有任何信息。经多方打听,最近,才听说歙县档案馆有60年代教师下放的资料,于是来到歙县档案馆要求查找。
该馆工作人员听她祥细介绍情况后,调阅了1961至1963年县教育局的下放、退职等方面的材料。终于在1963年找到了她所需要的材料。为她的民师身份及工作年限提供了宝贵的依据。(洪瑞娣)
(歙县档案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