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着力“五推”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23.09.2014  18:36

 

      省民委着力做到“五推”,进一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不断提升城市民族工作水平。

 

        一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安徽省民族工作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加大社区民族工作法制教育宣传,给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送去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等书籍,提高社区干部群众的民族政策水平和开展社区民族工作的能力。

 

      二是推广试点工作。积极推广芜湖市作为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试点城市经验,指导各地根据当地工作实际,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不断提升我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整体水平。

 

三是推及示范社区作用。充分发挥全省26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示范效应,引导各地社区在城市民族工作中发挥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四是推动帮扶工作。把帮扶少数民族聚居社区加快发展作为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方面,切实推动各地将城市世居少数民族纳入到当地政府的帮扶体系,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社区生产生活中实际困难,给少数民族群众送温暖和扶贫帮困活动。

 

  五是推行专项经费使用绩效评估。会同省财政厅下拨我省城市民族工作专项经费,不断加强城市民族基础工作,将钱用在刀刃上,在资金的管理使用上,指导各地加强资金的跟踪问效并实行绩效评估,真正发挥有限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