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02.08.2016  10:36

 

省残联机关党委8月1日消息:7月29日,省残联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会议由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张纯和主持。党组成员、副理事长钱玉贵带领中心组成员学习《条例》并解读。各支部书记先后紧密联系各自工作和思想实际,积极踊跃发言,逐一谈体会、谈感受、谈认识,进行了深刻研讨交流。 会议指出,《条例》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了标本兼治。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又一利器,着重解决落实主体责任不严问题,聚焦“关键少数”,在全党上下营造一个既要干事,又要有遵循的氛围。省残联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逐字逐句,原原本本地学习,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条例,深入贯彻执行。各党支部(党总支)要带头学习,深刻领会,率先垂范,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为党负责、为民尽责。 会议强调,贯彻落实《条例》,省残联要正确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处理好干事与守纪律的关系,既要坚持不断发展,更要破除好人主义、一团和气,二是处理好组织照顾和组织纪律的关系,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既要关心爱护干部职工,也要敢于动真碰硬,狠抓纪律落实,三是处理好管好自已和管好队伍的关系,领导干部尤其是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要牢记使命,摆正位置,正确处理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