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歙县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资管理
22.07.2014 17:13
本文来源: 财政厅
安徽省歙县创新举措,规范全县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实行国有资产分类管理。该县国资管理部门收回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所有权,在权属名称不变的前提下,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收回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由县国资公司通过市场化运作进行经营;收回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改制企业存量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和管理权,授权县国资公司经营管理。1-6月份,共实现国有资产运营收入324万元,上缴税收78.5万元。
规范国有资产招租管理。对县直单位经营性资产招租行为的责任主体、申报程序、招租时间及方式、租金、履约保证金的收取等进行明确,同时加强对经营性资产招租活动的监督检查。1-6月份,全县共收取国有资产租金收入119.9万元。
加强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按照配置标准审核单位购置资产的标准,规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通用资产的配置行为。1-6月份共审核100家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配置行为183次。
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该县财政部门依托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起覆盖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各环节的动态监管体系。1-6月份,该县对全县28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行为作出批复,合计金额614.8万元。
本文来源: 财政厅
22.07.2014 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