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法院为案件“体检”成常态
25.08.2016 03:01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2014年来,歙县法院共评查案件2587件,涵盖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立案五大条线,案件合格率达93.13%。在评查过程中,除了坚持常规的案件质量评查外,还对“发改、信访、审理周期较长、上抗诉、重大敏感”五类案件开展重点评查,对裁判文书和庭审直播进行专项评查,并且首创院领导专项评查发改案件和审理周期过长案件的模式。这种为案件“体检”的常态化做法有力提高了案件质量,2015年荣获全省办案先进法院。
一是常规体检。结合《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14年度全市基层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综合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从各业务庭选调精通业务的资深法官担任案件质量监督员,吸收其他政法部门的干警和法律工作者共同组成评查组,依据《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常规评查的实施方案》,从实体、程序、法律文书制作、卷宗装订等方面对所有生效案件实行一季度一检查一通报。
二是重点体检。对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或者该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改判的案件,由审管办负责统计,并交由案件质量评查组从每个案件的立、审、执到生效上网的环节、从审理过程的笔录到卷宗装订的排序逐一进行评析,分析原因、梳理问题、总结教训,并将评析结果及时通报给各部门及承办人,以此提高案件质量。
三是筛选体检。抓好“精品案件、精品庭审、精品文书”的评比。全院各业务庭在自评的基础上按人员每月报送不少于一篇“三精”案件,由审管办组织审委会委员和案件质量监督员进行评选,评选出该院精品案件、精品庭审和精品文书,上报市中院参选全市“三精”案件。此举有利于倒逼承办法官综合业务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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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8.2016 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