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交通事故起纠纷 耐心调解解民忧

29.07.2015  02:13

      7月26日上午,在黄山市市政管理处会议室内,项某一家、市政管理管理处分别在人民调解协议书上签名和盖章,项某一家当场收到16万元汇款。至此,一起历时三个月的艰辛调解,期间几次反复、一波三折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纠纷,经小川乡调委会调解,终于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避免了一起矛盾纠纷恶化升级,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事情回到4月6日。当天,市政管理处司机汪某驾驶皖J07495中性专项作业车在山深线屯溪段由东往西行驶至翠林路口转弯过程中,与由西往东直行的项某驾驶的无号牌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项某受伤,项某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了解,项某在屯溪区经营一家重型机械修理厂,是家里的经济支柱,面对突如其来的噩耗,项某家人悲痛欲绝,怎么也不能接受这样一个不幸的事实。
 
  事故发生后,小川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派员到现场处理该事宜,又成立由政府、司法所、调委会的联合调处工作组,对死者家属进行安抚,组织双方就事故赔偿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因汪某家人难以接受汪某死亡的悲惨事实,更因汪某家人对黄山市市政管理处作出的赔偿款意向难以接受,一度情绪激动甚至失控,致使调解陷入了僵局。为尽快化解这一纠纷,调解人员一方面认真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赔偿相关的法律法规,一方面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讲事实摆道理,动之以情晓之有理,本着以人为本、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终于促成双方于26日上午达成赔偿协议,由保险公司和市政管理处赔偿汪某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76万元。为了确保后续赔偿金兑付的确定性,协议签订后,司法所在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及时为此次纠纷申请了司法确认。

( 来源:歙县小川乡信息站  作者:张亚朋、胡丹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