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濉溪:最“牛”司机7个月内3次酒驾被罚

12.03.2015  17:47

  3月10日,濉溪县交管大队二中队查获一名最“”的驾驶员,该驾驶员第一次酒驾被暂扣了驾照,第二次酒驾被拘留并吊销了驾照。当日中午,他再次饮酒驾车被查获,并行政拘留。这也是他7个月内第三次被查了。

  当日14时30分,濉溪县交管大队二中队民警在濉河路设点检查过往车辆。民警在准备对一辆黄色大众轿车进行检查时,该车驾驶员看到交警后,想要强行从路边开走,结果被民警查获。经过检查发现,驾驶员丁某某满身酒气,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丁某某被带到队里做进一步调查。民警对丁某某进行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97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随后进行的网上比对时,更令在场所有民警大吃一惊,原来这已是丁某某第三次酒后驾驶了。最后,民警带丁某某到县医院进行了抽血送检,并全程进行了录像,证据固定。经查,驾驶员丁某某,濉溪县百善镇尚河村人,2014年9月24日,因为酒驾被市交警支队四大队查处过一次,2015年2月4日又是因为酒驾被市交警支队二大队查获,不但被罚款、拘留,还吊销了驾照。这次已是丁某某7个月内第3次酒驾被查了。驾驶员丁某某告诉民警,当日中午和几个朋友一起吃饭,一高兴又喝了点儿。抱着侥幸心理,觉得不会那么巧再被交警抓到,可偏偏就被交警查获,真应了那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随后,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丁某某的无证酒驾违法行为做出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面对处罚,丁某某悔恨地说:“这10天失去了自由,该怎么过啊!以后坚决戒酒,绝不再无证酒后开车了。”(淮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