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率先开设欠薪应急周转金专户 先为农民工垫付

26.10.2018  13:33

据合肥晚报讯 日前,记者从肥西建设部门获悉,该县率先出台《肥西县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对因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支付工资,或欠薪逃匿等造成农民工临时生活窘困的,政府将先行从“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中垫付给农民工临时生活费和返乡交通费。

办法指出,临时生活费垫付标准一般按每人不高于300元,交通费以事件发生地至实际返乡需要的公共汽车、火车、轮船费用为准。

用人单位申请使用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原则上不得超过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的30%,垫付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若在垫付期限内归还应急周转金的,免收利息;超出垫付期限的,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同时规定,使用应急周转金的前提条件是在建筑工程项目交纳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不足的情况下,经审核批准,方可从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中先行垫付。

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建立实名制发放制度和使用台账,对挤占、挪用、骗取应急周转金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是政府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而设立的应急临时周转专项资金,是解农民工燃眉之急的一剂良药,是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一项有效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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