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昌智来肥检查《水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

30.05.2015  11:05
  5月26日至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率执法检查组来肥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其间举行座谈会,听取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汇报及相关意见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黄小晶、王庆喜,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包瑞玲、顾逸东等参加检查,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省委常委、副省长陈树隆陪同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卫国陪同检查并主持座谈会,市长张庆军作我市水污染防治情况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城建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梅劲,省环保厅厅长缪学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熊建辉,市领导黄文涛、江洪、周善武、张长淮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观宝,省、市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或参加座谈会。

  26日下午,执法检查组实地查看了董铺水库和大房郢水库一、二级水源地保护和居民搬迁项目实施情况。27日,前往大陆马牌轮胎有限公司、东方美捷有限公司、天源热电公司,查看相关企业的中水零排放项目、应急材料生产项目和污泥焚烧综合处置项目进展情况;随后,深入王小郢污水处理厂、巢湖黄麓污水处理厂,检查提标改造及除臭降噪项目和环巢湖DBO污水处理项目。检查中,执法检查组还来到南淝河入湖口处,认真查看了入湖口水质情况。28日上午,执法检查组举行座谈会,听取市委市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情况汇报和相关企业、环保中介及服务组织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专家的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陈昌智充分肯定了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他指出,合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在重点工程和水源地治理管理等方面下了真功夫、大力气,取得了实效。水污染防治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展的最终目的是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没有良好的环境,群众的生活质量就难以得到有力保障。我们要进一步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各级政府要在认识上再强化,在行动上有作为,在稳增长和保环境中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企业要履行好自身的社会责任,在发展中遵循保护环境原则,使得经营行为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将巢湖治理作为合肥水污染防治的重点工作,以工程项目为抓手,不断加强管网系统建设,推进巢湖水质实现新提升。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持部门联动和发动群众,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查处力度,以环保监督的新合力,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实效。

  张庆军在汇报中说,近年来,我市以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统揽,按照“治湖先治河、治河先治污、治污先治源”的思路,大力实施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环巢湖生态修复保护工程,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工业污染防治,保护饮用水源,创新环境监管,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运用工程、技术、生态等方法,不断强化政策措施,确保实现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