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砥砺反腐“利剑”
记者日前从省检察院获悉,去年1月至11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1751件2143人,件数和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6.1%和7.7%,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8亿元。其中查办5万元以上大案1580件,同比上升28%,大案率达90.2%;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135人(含厅级以上干部11人),同比上升15.4%。我省检察机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不断推进反腐败斗争。
“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关键是要学以致用,确保会议精神在检察工作中落地生根结果。”省检察院负责同志表示。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立案侦查民生领域职务犯罪440人;通过深化商业贿赂和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立案侦查相关领域职务犯罪607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组织开展了查办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已查办此类犯罪119人,起到强大震慑作用。
检察机关大力提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影响力。全省检察机关深化侦防一体化建设,加强年度报告、警示教育、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基础工作,在涉农资金领域开展专项预防和举办“百场预防讲座进乡村”活动,继续深化涉农资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开展“安徽检察预防行”活动,强化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职务犯罪发生,营造全社会共同预防职务犯罪的良好氛围。
检察机关全面加强对侦查、审判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全省检察机关提出刑事抗诉,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同比明显上升。完善错案纠防工作机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坚决守好防止冤假错案发生的底线。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重点强化对“有权人”“有钱人”刑罚执行情况的监督,对摸排出的3924名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罪犯”,逐人建档,仔细核查,维护了刑罚执行的权威和公正。坚决查处发生在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已立案侦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89人。(记者 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