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关于表彰安徽省文明城市、文明县(市、县城、城区)、文明村镇(社区)、文明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县、区)的通报》(皖文明[2014]10号),授予省档案局“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省档案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秉持“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理念,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机关人员文明素质进一步提高,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省档案局局(馆)长潘祖华指出,文明单位称号来之不易,是局馆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望大家共同珍惜、保持荣誉,进一步做好新常态下的档案工作。他要求局文明办在新的一年里,要继续带领大家按照省文明委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各项活动,更加踏实地做好文明创建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机关文明建设水平。(梁庆云)
(局法规处提供)
省档案局荣获“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
合肥20:13 12.01.2015 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