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电子工程学校荣获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11.01.2015  06:32

      近日,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关于表彰安徽省文明城市、文明县(市、县城、城区)、文明村镇(社区)、文明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县、区)的通报》,安徽电子工程学校荣获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这也是该校第六次荣获此项殊荣。

      近年来,该校深入贯彻落实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为抓手,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围绕学校发展和中心工作,按照创建安徽省文明单位的各项要求,着力加强组织建设、机制建设、队伍建设、文化建设、载体建设等。主动适应蚌埠市精神文明创建实施动态考核系统新常态,推行精神文明创建目标责任制,积极开展开展道德讲堂、好人评选、文明传播、志愿者服务、道德经典诵读、优质服务等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校园文化建设和文明创建良好氛围,呈现出文明创建工作与学院改革发展交相辉映的可喜局面。各项创建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实现了文明单位创建和职业教育事业办学成果的双丰收。

      这次该校获得第十届省级文明单位,就是这个该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学校整体文明创建水平的成果。(特约通讯员:董兰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