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3.06.2017 15:02
本文来源: 安徽医科大学
6月20日,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公布《关于表彰安徽省文明城市、文明县(市、县城、城区)、文明村镇(社区)、文明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县、区)的通报》。我校荣获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多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教育工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学校建设的总体规划,坚持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作为优化育人环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事关学校发展的大局,与其他工作统一计划、统一部署、统一考核,虚功实做、久久为功、彰显特色、铸造品牌、重在建设,贵在积累,把文明创建作为提升学校综合实力的全局性工作来抓,在全校范围内形成了“文明创建人人参与,创建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医护员工文明素养,为高水平医科大学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学校将以这次获得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为契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学校“十三五”规划关于文明单位建设相关部署,以更加开放的视野和长远的眼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创新工作思路和载体,建立长效机制,把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到学校综合改革之中,不断提升文明创建的软硬件建设,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师生参与文明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升我校文明创建科学化水平,奋力开创我校文明创建工作新局面,推动高水平医科大学建设,为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新闻中心)
本文来源: 安徽医科大学
23.06.2017 15:02
故
事
省残联荣获“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省残联机关党委6月26日消息:2017年残疾人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