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5年高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材料的通知

04.03.2016  20:48

皖教秘〔2016〕122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高校高度重视大学生医保工作,认真梳理总结2015年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3月15日前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总结的内容应包括:学校学生参保工作组织实施情况、普通门诊工作开展情况、省级调剂金申请与审核情况以及对改进大学生医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2.请各高校认真统计并填写 《2015年高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调查表》(见附件),随总结同时报送。

3.上报材料请学校分管领导审核后以学校正式文件pdf格式彩色扫描文档形式报送,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调查表还需发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

联系方式。联系人:赵慧,联系电话:0551-62831889,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附件: 2015年高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调查表

                          安徽省教育厅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