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牌制作招标公告

25.12.2015  16:52

 

根据需要,省司法厅拟对“省级示范司法所”标牌制作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省级示范司法所”标牌制作

二、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

项目内容:“省级示范司法所”水晶标牌306块。

具体要求:标牌规格为40×60cm,材质为水晶冻胶(国标一等),厚度不小于1.5cm。标牌内芯为进口锌铝砂(墩金),规格为35×55cm,厚度不小于0.3cm。标牌上印制司法行政徽图案和有关文字,颜色不少于3色。标牌背面安装可用于标牌挂墙固定的构件。

承办单位必须按照需方要求设计标牌内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2日内完成标牌制作任务。

三、投标资格

1、投标方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标识牌制作,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专业人员。

2、投标方应具有相关从业经验,有在政府采购中标的业绩。

3、投标方能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工商营业执照。

4、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个人投标、代为投标。

四、评标办法

投标方应在标书中提供报价(单价及总价)、符合投标要求的有关证照复印件、证明材料等。需方将综合投标方资质、从业经验、业绩、服务质量能力以及报价等因素确定中标单位。

五、招标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方须于2015年12月29日17:30前将标书送至或邮递至省司法厅大楼1336室(合肥市清溪路100号),逾期不予接受。

六、联系人

高先生:0551—65982141

 

 

 

安徽省司法厅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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