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斌杰:媒体不能是“法治盲区,人治特区”
06.03.2015 18:07
本文来源: 新闻出版局
面对近年来国外一些势力攻击我国新闻媒体无法可依、管理随意、官方审查、没有自由的言论,柳斌杰认为是别有用心。柳斌杰说:“30多年来,我多次回应他们的诘难,除了党委提出指导意见、政府发布重大信息外,中国政府从不审查媒体发表的信息、文章,刊登什么、发布什么、传播什么,完全由媒体自身领导层选择决定。目前,在新媒体、传统媒体、微传播平台和会议、讲台等发言的中国人平均每天在5亿次左右,谁能审查这么庞大的信息内容呢?”
那么新闻媒体怎样做到有序有效?柳斌杰表示,依法管理、行业自律和各负其责是我们的经验。目前媒体监管是分业管理。国务院有9个条例分别规范各类传播行为,各条文内容是统一的,都是宪法的原则规定。此外,在法律层面上,我国新闻传播的法律规定也是完备的,共有30多部法律有关于新闻传播的条文规定,像宪法、刑法、民法、广告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明确指出了要研究互联网新闻服务法规。可以说,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对新闻传播如此重视。美国就没有新闻法,只有电信法和广播法里讲到了新闻传播。
柳斌杰坚信,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实施中,我们一定会有智慧、有能力依法管好新闻媒体,完善我国新闻传媒的管理体系,消灭“法治盲区,人治特区”,使我国新闻媒体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运行,在正义的阳光下发展壮大,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当代人类文明进步的号角。
本文来源: 新闻出版局
06.03.2015 18:07